相关问答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1年8月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规定中: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算赠与一方子女,属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计算财产,并支付给出资那方子女。父母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视房产为赠与子女行为,仅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首付,虽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却没有证据证明是赠与子女的,应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父母出首付购买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剩余债务由夫妻共贷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时,一方将这些年另一方支付的房屋贷款进行偿还。其中还包括这些年房地产增值收益也应该一定补偿给不在房产登记名下的一方。上述讲的是一方父母的出资情况,那下面讨论一下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况:婚房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况下,男方出资房款的三分之二,女方父母出资房产三分之一,买房时总价为120万,经过3年,目前房价是560万。根据房产总价值120万来看,女方父母出资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子女离婚。男方应该退还房屋出资的三分之一,房屋在三年内由原先120万涨价到560万。那么男方退还女方出资的40万后,还要根据增值比例计算出增值后的收益在抛去三分之一补偿给女方。最后总结一下:新婚姻法实施以前的婚前房产依旧按旧版婚姻法之规定;新婚姻法实施以后的房产问题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处理。男女双方父母按照上述出资情况而定,赠与子女一方的处全款出资登记女方名下的以外,应当明确声明表示是赠与儿子女儿一方的。如果父母婚后共同承担还贷义务,那么在离婚时对非赠与方经济补偿。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 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在离婚分割时,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同结果: 1、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该房系其母借钱出资,又无赠与夫妻二人的意思表示,可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该笔购房款系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则该房应为男方单独所有,女方不享有所有权; 3、如果没有以上证据,则会被法院认为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