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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起上诉, 请问: (一)上诉状的正本、副本2份是什么意思?是手写一份,再复印两份吗?我是否可电脑打印三份呢? (二)写上诉状的同时,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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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4)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3、庭审要点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再审程序 1、提起理由(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2)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4)原一、二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5)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尊敬的X院长、院党组: 我是怀着一种五味杂陈的心情来写下这份辞职申请书的。我自1993年7月入职法院以来不觉已逾21个年头,其中到XX法院也已9年有余。在过去的时光里,我曾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获年度先进工作者4次,优秀公务员称号2次,优秀共产党员4次,个人承办案件3000件以上,参与审理案件2000件以上,履行了我作为一名法官的应有职责。回首过往,感慨良多。在这人生的黄金20年里,承蒙法院领导与同事们的关心呵护和支持帮助,使我由一个自法学院刚踏进法院大门的懵懂学子,逐渐成长为一名不再望案生畏的“资深”老法官(或许身未老而心已老),我要说的,除了感恩,还是感恩。 或许正是因为经历了很多事,一颗曾经略显稚嫩和脆弱的心在不知不觉中已变得成熟和刚强起来,不再刻意去追求什么即便通过个人努力也难以企及和能够实现的事物,“放下执著,万事随缘”也就一度成为我自己的座右铭。约略想来,这些年跟随过我实习的学生少说也有十几人了,我曾不止一次地和他(她)们讲起我对法科实习生和法官助理的十二字建议:多读经典、心存敬畏、追求卓越。守卫底线,不忘初心,是我多年来信奉并努力实践的人生准则。作为家中长子的我,这些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是愧疚与不安,每每想到多年来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地抚养并供给我们兄弟和妹妹三人读书,并年事渐高,身体欠安的父母,内心便生出些许焦灼和刺痛之感。为人子女,行孝宜早不宜迟。回想这些年来,我的父母亲已是先后遭遇过四次大手术,亟需在物质生活和医疗保障上解除后顾之忧,这也使得我在去意彷徨之际坚定了辞职的信念,毕竟时不我待。尽管司法改革的春风已吹起,相信会有更多的优秀法科生加入到法官职业中来,也相信法官的职业待遇和职业保障会“更上一层楼”,在提升司法自信力的同时,司法公信力也会随之张扬。但作为一个在这法院摸爬滚打廿余载的“资深法官”,值此司法改革春天到来之际,我却产生了程度不同的职业倦怠之心,工作上追求四平八稳、得过且过,曾经的那份激情与梦想似乎像小鸟一样飞走了。我还年轻,还想过一个别样的生活,还想让自己的至亲生活得更加有尊严、更加有保障。出于个人原因,我选择辞职,对过往不后悔,对将来不恐惧。青山不老,绿水长流,生活还得继续。相信天道酬勤,守正出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后的人生里程中,我会倍加珍惜这段刻骨铭心的法官职业生涯,珍惜曾经的情谊,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关心、理解、支持司法审判事业,并力所能及地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以上是我的辞职申请,敬请批准。 申请人: 2014年1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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