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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起上诉, 请问: (一)上诉状的正本、副本2份是什么意思?是手写一份,再复印两份吗?我是否可电脑打印三份呢? (二)写上诉状的同时,我可...
1、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2、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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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人姓名和住址”:姓名就是你的名字,住址是你的现在住址即你的通信处,法院可根据你填写的住址将诉讼事宜通知到你。2、“证据和证据来源”:证据是指你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如“收据”或“合同”之类),证据来源是证据来自何处(如“收据”是对方出具的,“合同”是双方约定的)。3、除申请要回自己的钱以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延迟付款期间的利息,标准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润率计算。4、起诉时向法院予先交付的诉讼费应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承担,法院会判决败诉方承担。
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
原告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在一审判决书下达之日起15天内提出上诉。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提出上诉的诉状中需要列举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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