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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
非上市公司能实行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实行股权激励。享有股权激励的员工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有虚拟股份激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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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长效激励工具,股权所迸发的持续激情是工资、提成和奖金等短期激励工具所无法比拟的;对非上市公司来说,在确定激励对象的同时,还将面临受激励的人数受到法律限制的问题。由于《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若实行股权激励,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五十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受股东人数限制的影响不大。为解决这一问题,非上市公司可采用间接持股方式来解决,即员工不直接以股东身份持股,而通过职工持股会、工会、自然人代持的方式解决。当然,如果非上市公司仅以现金结算方式奖励股权、进行股权分红,而不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则不涉及股东人数受限制的问题。
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不能上市,价格不易确定,流通不便,受激励的对象在股票上市前不能通过股价升值受益,只能分享公司利润以增加自身财富。根据各股权激励方式的特点,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以虚拟股票、业绩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股份期权为宜。此外,非上市公司还有干股、项目收益模式、岗位分红模式、利润分红模式、年薪虚股模式等模式,实际运用中经常结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模式进行。
在目前国内外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中,适合非上市公司的有以下几种: 1.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是指公司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成若干相同价值的股份,而形成的一种“账面”上的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这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实行虚拟股票的公司每年聘请一次薪酬方面的咨询专家,结合自己的经营目标,选择一定的标准(这一标准既可是销售额的增长,也可是某种财务标准)对虚拟股票进行定价,目的是模拟市场,使虚拟股票的价值能够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虚拟股票的发放虽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但公司会因此发生现金支出,有时可能面临现金支出风险,因此一般会为虚拟股票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 2.账面价值增值权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在期初激励对象按每股净资产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实施账面价值增值权的好处是激励效果不受外界资本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激励对象无需现金付出;但缺点是采用这种方式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量充足。 3.绩效单位公司预先设定某一个或数个合理的年度业绩指标(如平均每股收益增长、资产收益率等),并规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绩效期)内,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努力后实现了股东预定的年度目标,那么绩效期满后,则根据该年度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基金进行奖励。这部分奖励往往不是直接发给激励对象的,而是转化成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在一定年限后,经过对激励对象的行为和业绩进行考核后可以获准兑现。如果激励对象未能通过年度考核,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非正常离任,激励对象将受到没收风险抵押金的惩罚。在该计划中,经理人员的收入取决于他预先获得的绩效单位的价值和数量。 4.股份期权股份期权是非上市公司运用股票期权激励理论的一种模式。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资格审查后可获得一种权利,即在将来特定时期,以目前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届时如果每股净资产已经升值,则股份期权持有人获得潜在的收益,反之以风险抵押金补入差价。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后在正常离开时由公司根据当时的评估价格回购。如果非正常离开,则所持股份由公司以购买价格和现时评估价格中较低的一种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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