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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
1、基本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7个月产假)。2、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3、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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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次《条例》修正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需要注意的是,“除法定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使用规定同婚假。而“生育奖励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配偶陪产假15天”也应当在产妇生产前后连续使用。增加的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生育奖励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本市生育保险规定的,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带薪休假的工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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