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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板请客吃饭后回家的路上,不算是下班途中,所以你的受伤不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
你好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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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您解答在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要怎么赔偿这个问题 一、正常情况下都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描述,这个韩某是应该和这个包工头属于劳务雇佣关系,索赔应找包工头,并且韩某本身也有错,所以也应该负担一点的责任。但是你家作为发包方,我国的规定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你们那个刘包头没有资质,在安全生产中受伤的,是要负责的。因此,你现在要做的是,收取证据,证明这个韩某是在喝酒时受伤,不是生产过程中的。另外具体纠纷细节不是很清楚,还是要当地去问问律师,咨询一下,不要钱的。
【1】上班时间吃宵夜,突发脑溢血死亡,视为工伤。【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3】单位不给报因公死亡,劳动者近亲属可以带着证据,自己去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因公死亡鉴定。申请时间必须在在劳动者死亡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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