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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经营业绩的问题,前段时间裁员了一部分员工,然后就根据《劳动法》的补偿原则,给他们满半年以上的人补偿一个月的月薪,不足半年的给了半个月...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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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依法应给你补偿金。
主要是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劳动年限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补偿金,未满半年的按照0.5个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计算。马上要人走的话,可以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知金,否则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及哺乳期的工资损失、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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