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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已经履行的,则应区分已完成部分工程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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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结果的特殊性,承包方已经通过施工建设使得建筑材料已经形成在建工程甚至是竣工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不太可能,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对灵活的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之后,需要先确认建设工程验收是否合格,才能确认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已经完工的: 1、在价款结算方面,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在工程质量方面,对施工质量负责,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而免除。 3、在其他损失的索赔方面,因为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均归于无效,因此对于各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的请求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际损失的依据。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工程尚未完工的,之后也不再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参照工程完工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四)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承包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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