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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整失败,只能破产清算,至于持有的股权会被作为破产财产按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破产还债。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
企业破产重整如果没有招募到重整投资人会怎么样进入法定程序直接清算破产那就可以考虑根据公司总得的规定组织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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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 第一顺序人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 第二顺序人是一般保险、税收。 第三顺序人是普通债权。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企业破产,应当按照清偿顺序清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各种债务的性质,债权人超过两个的,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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