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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单位的合同制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了6年,两个多月前因病住院请病假14天。今年我的孩子高考,我想休年假在家照料,但单位领导却说我因为前段...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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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受伤后并认定为工伤的如果需要鉴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是医疗期满后可以鉴定,这里规定的是医疗期满后,但并不一定需要拆钢板后再能鉴定,但建议是拆钢板后再鉴定,因为一般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还是会以钢板未拆(医疗期未满)为由拒绝鉴定的,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你本次工伤是事实存在的,不会因为时间而过期。 2、如果参加工伤保险而且医疗费用是老板出的,那么老板拿到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是正常的,不需要你本人去办理,老板自己去办就行了,如果没有参加工受保险,医疗费用是老板出的那你就根本不用管,只要老板出你的医疗费用就行了。 3、做鉴定时你最好先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咨询下需要的东西,一般各地都有些差异,病例肯定是需要的,你如果没有原件可以到你所住院的医院带上身份证到医院信息科(室)去复印并盖章,盖了章的就可以说是原件。 4、鉴定完后如果有等级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份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里的规定要求老板支付你的工伤待遇,如果老板不给可以直接到你所在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一般这种仲裁申请你是百分百胜的(当然你要先了解下《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并按这两个规定来计算你的工伤待遇)。最后一个,律师说的不做鉴定也可以让老板赔钱这事应该是真的,但也是律师拿了你的钱后再找老板将你所受的伤情给老板说下,然后再给老板看下上面我所说的两个文件给老板算笔帐,然后让老板随便给你的点钱(肯定比法定的赔偿少)。最最后我再说下,我所在的武汉地区工伤一般只要有骨折最少就有可十级,十级在武汉最少工伤三金一共也有五万以上。
孕产期的各种假。我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也就是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宫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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