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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是什么关系: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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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一般为领导关系和指导关系。一种是领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有服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海关、金融、国税、公安等,上下级只能部门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具体又有垂直领导关系和双重领导关系两种类型。垂直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一般只直接接受某个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如地方海关只接受海关总署领导。双重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则要同时接受两个上级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如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既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另一种是指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绝大多数政府部门上下级之间,均是这种关系。比如人事劳动社保、卫生、发改等等。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案件,任何案件,要宣判,只能由法院进行,但是,对于民事案件也好,刑事案件也好,法院不得主动介入,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告不理”。有人告了,法院才能理,才能判。 在民事案件中,由当事人来告,当事人告了,法院才能理。比如,甲欠乙一万块,那么,只有等乙到法院去告了,法院才能授理。 但是,在刑事案件中,告的,就不是受害人了,受害人只能向公安报案去,公案立案侦查以后,提交检察院审查,有足够证据的,再由检察院向法院告去,法院接到检察院的控告后,才能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 所以,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负责“告”,法院负责“审”。就是这样的关系了..... 另外,检察院除了负责“告”以外,还负责监督法律。
这是宪法的规定。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第一百三十二条XX是最高检圌察机关。XX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圌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圌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圌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圌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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