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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最高法2020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致使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意向的,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补发拖欠员工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 1、《》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3、《》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员工被单位辞退,单位应该开具辞退书或者其他证明。只要员工没有写申请,或者有在本人意愿离职的单据上签名,那么都应该是被单位辞退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要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本人辞职的话,那么都应该是属于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用人单位拒绝,可以仲裁要求履行义务。《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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