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没有证的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无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转让方未取得...
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现在由于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当中,农村很多的土地慢慢荒废闲置,这时候土地所有人是可以对其进行永久的转让。土地转让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意义,然后合同可以分条列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转让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的情形、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信息等。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土地转让协议有效。土地承包人可以采取转包、租赁、转让等方式流转所承包土地,虽协议中约定了涉案土地归张方元所有为无效约定,但该协议约定的其余主要内容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的约定,协议的部分无效不会影响整个合同的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土地转让协议无效。根据协议的内容看,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将土地转让给张方元所有,该协议的实质就是一份土地买卖合同,因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土地转让协议无效。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在土地协议中,明确约定“自张方元于签订协议当日支付转让价款时,该转让土地即为其所有,转让土地上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皆由张方元承继,与付天银、黄梅不再有任何关系”。由此可以看出,该土地转让协议并非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而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因该约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因该规定为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无效。因而,本案中的土地转让协议无效。
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同样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如果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那么协议原则上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