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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罚款并恢复道路...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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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包括改变道路结构)。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管部门批准,领取《挖掘道路许可证》后方可挖掘;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挖掘位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的快速路、主干路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挖掘其他城市道路的,应当经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
擅自设立保险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自行设立保险和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保险业是有特殊性的行业,不仅专业技术性强,而且其经营管理方式也与其他行业有显著的区别。它以订立保险合同、向社会公众吸收保险费的方式聚积保险资金,同时承担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遭受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者发生疾病、死亡等情况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经济补偿,帮助他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责任。为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险法对擅自设立保险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作了规定:1.行政责任。对于违反保险法,擅自设立保险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2.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险法,擅自设立保险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就是安保义务人,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因此你完全可以向活动的组织者保险公司索赔,索赔的范围和程序你可以在该司法解释中查询到,如有不明白,可以直接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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