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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并没有影响,如果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2、但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
你们如果后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了,那么就要分是否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后买的,就是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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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原则判决。离婚时在财产的处理上,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物,原则归个人所有。这些规定都明确了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具体办法。因此,根本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财产分割上吃亏的问题。 在离婚诉讼上,向法院提起告诉的一方称为原告人,简称原告,被告诉的一方称为被告人,简称被告。原告和被告是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代名词,并不说明谁是谁非,也不影响法院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当然也就不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在家庭财产的处理上,法律规定,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法院只好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将财产一并判处。但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一般情况之下,没有直接联系。换言之,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原告提出离婚,判离满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原告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对离婚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是以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为原则,同时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各自的经济收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等方面,最后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市民葛女士:我女儿得了乳腺癌,且一直未有子女,我女婿现在提出离婚,我女儿不愿意。既然是对方先提出离婚,能否让他“净身出户”? 王玉梅所李延梅律师:离婚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婚姻本身,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二是财产分割问题,不能仅因为一方提出离婚而少分财产,更不可能是“净身出户”,除非是你女婿自愿。当然财产分割时,你女儿可以提出由于自己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要求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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