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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见习期一说。2、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一、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概念。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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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又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见习期应当理解成学徒期(培训期)还是试用期,主要看回你们当时的劳动合同具体的约定内容.但不管如何,你辞职离开原单位的事实也早已发生,而单位没有提出索赔要求,在劳动法律上讲,已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单位现今提出赔偿得不到法律支持.你的出生证明,学校证明,现单位证明,最先出生地户籍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等都可以证明你的身份.我国有.你可按此规定处理.
自2008年1月1日起,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适用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条款。当前许多的国有企业仍旧要求毕业生执行见习期制度,由于这类企业一路由计划经济时期走来,被计划经济时期政策的束缚也较多。但是不论如何,见习期制度明确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而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当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毕业生就业政策明确的情况下,企业如仍以实行见习期为名要求通过市场招聘形式而录用的毕业生实行长达1年的试用期,是混淆概念、变相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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