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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政府依法管理,法律里面不仅仅有批准发放宅基地的规定,还有收回宅基地的规定以及认定违规违法行为的规定,符合什么规定政府就要执行什么规定...
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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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出租可以,如果是卖,明显违法行为,政府可以无条件取消使用权重新安排,房子可以折价处置。
所示: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民将住宅出租给他人,出租期间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是一并出租的。 宅基地不允许单独转让,那么当然也不能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宅基地出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从而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能出租,只是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因无住房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是会准许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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