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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所示: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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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否用于出租,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并无明确规定,基于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用,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鉴于《》规定农村村民可以将,因出租并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
宅基地可以出租。宅基地使用权供农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但是,由于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出租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与房屋相结合的原则一起出租。
根据《》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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