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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政策落实了,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在这8城市缴存住...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同时,不高于贷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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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可贷金额=(月缴额/(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0.4*12*贷款年限 月缴额、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在去银行打印的公积金查询单上,贷款年限自行确定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同时,不高于贷款公式计算额度。 另外,还不高于借款人还款能力。 3、可贷的最高额度。目前济南行政区域内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首付款的比例。目前,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线上申请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申请材料; 3、网上提交申请; 4、短信通知申请结果。 (二)线下申请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并在系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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