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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

2020-11-26 173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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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缴存类:1.缴存基数调整审核;2.降低比例缴存;3.缓缴;4.错账调整;5.退单位挂账余额。 二、提取类:1.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绑定;2.逐月划扣服务;3.购买自住住房提取;4.建造自住住房提取;5.翻建自住住房提取;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8.出境定居提取;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10.死亡提取;1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1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13.法院划扣;14.骗提套取业务限制。 三、贷款类:1.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2.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3.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方式;4.建造自住住房贷款;5.翻建自住住房贷款;6.大修自住住房贷款;7.出具查询函;8.出具利息凭证。 四、客户管理与证明类:1.出具职工缴存证明;2.职工缴存凭证打印;3.个人账户密码变更;4.家庭成员信息变更;5.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6.账户特殊变更及封存受理;7.开具单位缴存证明;8.打印(贷款)结清证明;9.出具《提取情况证明》;10.联系电话变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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