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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政策落实了,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在这8城市缴存住...
政策上是不允许的。除非你现在在东莞交了公积金半年以上。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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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规定:借款人信用良好,职业收入稳定;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贴现贷款;购房合同、城市永久居留或有效居留。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般是账户余额的20倍,具体的规定如下: 1、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如下: 1、租住东莞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 2、租房者可申请积分入学; 3、向租赁住房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 4、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5、成立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6、发展不少于10家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7、筹集不少于8万套租赁住房; 8、城中村统一纳入东莞市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监管。 二、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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