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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步骤

2025-01-08
根据《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权属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须有经国资办审核的同意书;属集体所有的,须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书;属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须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书,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证件。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如果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有关当事人需要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购房抵押登记,领取《预购房地产抵押登记证书》。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如果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抵押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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