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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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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以下四点的内容: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3.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4.法律责任。其中你目前的情况需要了解的是第五章的第三十七条: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答: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开展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强化登记管理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的,不予登记。对违反登记管理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 (三)认真接受授权局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授权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四)被授权局执行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应当事先报告授权局,征求授权局的意见。 (五)按规定的期限、方式和事项向授权局报告工作报送登记数据。 (六)不断完善工作条件,提高登记管理水平。 被授权局为地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应当接受省级被授权局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其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中国2008年前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2007年3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2008年1月1日,内外资统一调整为25%。新税率确定为25%主要考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规定的25%的税率,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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