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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追讨补偿款。 2、《中华人民共和...
1、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 2、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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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之间没有财务纠纷和认识纠纷,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补偿。 第根据劳动法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员工离职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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