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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
规定,在审判阶段,如果买方要求办理过户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审判法官是不会支持办理过户请求的。尽管该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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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十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查封。
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属于合法建筑的,才能被法院查封。属于违法建筑的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查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采取纠正措施,限期拆除。
1.法院查封的房子不可以居住,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 2.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 3.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4.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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