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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甲方对乙方的试用,和乙方对甲方的深入了解,双方产生了互任互信,经协商甲乙双方就聘雇事项一致同...
双方之间签订雇佣合同,如果业主想解除合同,签合同后想解聘月嫂可以有两种情况: 第一,约定合同解除权或者法定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成就,属于合法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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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家政月嫂怎么签合同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合同,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本合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就你说的签合同和出钱的不是同一个人,这属于合同签订和履行不是同一人。对于这种情况合同当事人究竟是谁如果有疑义,可以依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来判断,不仅仅看甲方乙方签字。租金给付日期不明,一般是出租方提出给付请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承租方给付,按约定应当是提出要求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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