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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签订雇佣合同,如果业主想解除合同,签合同后想解聘月嫂可以有两种情况: 第一,约定合同解除权或者法定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成就,属于合法解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甲方对乙方的试用,和乙方对甲方的深入了解,双方产生了互任互信,经协商甲乙双方就聘雇事项一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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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签订合同。建议请月嫂时,要先预定月嫂,再签订合同。有的雇主为了图方便,请月嫂时没有与月嫂公司签订合同,没有约定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在月嫂服务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雇主有理也说不清。另外在签服务合同时,多看看合同条款,没有问题再签。 其实签合同能保证双方权益,这样会比较保险
甲方: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合同,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本合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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