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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家动迁新政策: 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专家研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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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如果是货币动迁就可以买卖。如果对方是安置动迁,责不可以过户交易。但可以签定强买强卖合同,同样具有法定效益,等产证满三年可以交易过户。如果你买的动迁房不满三年,一定要求鉴定强买强卖合同。动迁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交税过户:注意二个关键点:(1)卖方的房屋不满五年时间要缴纳营业税5.6%和个税1%‘(2)买方(针对你们夫妻双方)是否首次买房从而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申请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3、契税按评估额:首次买1.5%,非首次按3%缴纳,买方缴纳;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
动迁安置房政策是:(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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