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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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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了,那么购房者不比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2.如果购房者把全款的购房发票弄丢了,那么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第一,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您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您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您带来太大麻烦。即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有你买房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拒绝。第二,如果买期房,可以去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查询。如果有登记,直接找开发商说明情况,补办购房合同。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此,一般情况下,你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找到相关记录,这样开发商就不能拒绝。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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