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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实行定额包干 2、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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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不缴纳的,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则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为0.7%,这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需要缴纳。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5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时报Q友“囡囡”:我怀孕4个月了,还没有跟男友领结婚证,现在单位已经给我交了一年多的生育保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是否可以使用该保险魏姗姗答复:针对囡囡提出的问题,我咨询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医保办的生育保险咨询部门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针对未婚先孕的情况,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初婚初育的,可以按照登记制度,在孩子出生前,及时到相关单位办理结婚证与准生证即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此外,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报Q友“囡囡”:我怀孕4个月了,还没有跟男友领结婚证,现在单位已经给我交了一年多的生育保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是否可以使用该保险魏姗姗答复:针对囡囡提出的问题,我咨询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医保办的生育保险咨询部门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针对未婚先孕的情况,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初婚初育的,可以按照登记制度,在孩子出生前,及时到相关单位办理结婚证与准生证即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此外,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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