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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贷面临的问题: 一是违反广告法,存在着淫秽、不道德的诱惑侵蚀着校园的精神文化和影响着学生正确价值观形成。 二是校园贷款的利率已经远远超...
校园贷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且年利息约定不高于24%就是合法的;如果年息息约定高于24%,高于24%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高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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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些校园贷的法律后果内容,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校园贷有没有法律依据?答案是否定的。针对层出不穷的校园贷乱象,教育部曾先后两次发文要求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做好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因“校园贷”所引发的校园极端案件有增无减。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以及人力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校园贷”因此被暂时叫停。强监管下,“校园贷”看似恢复了平静,实则江面之下,暗流涌动,变相的“整形贷”、“颜值贷”、“培训贷”接连浮出水面。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再次声明小额借贷企业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从学理上而言,“校园贷”被禁止的合法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关于如何对待校园贷款属于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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