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所谓审执分离,就是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分开,由不同部门实施。在最初,实行的是审判执行合一,也就是审判法官也负责执行,但这样即不利于权利分离制衡...
内部控制中,职责分离是指了解被审计单位如何将交易授权、交易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责分配给不同员工。首先是会计电算化使用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相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决定自己审理一审法院的案件时,即决定提审一审下级人民法院案件时,需要对实体性问题做出决定,自然就是判决了,即改判。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决定。裁判的一种。裁定是解决诉讼进行中的程序问题,大部分是形式裁判、中间裁判。例如关于延期执行的裁定。小部分是终局裁判、实体裁判。前者如移送案件的裁定,后者如执行过程中的减刑裁定。
法律对于劳动仲裁的规定一般是一审终审,即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而具体的仲裁程序是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再审裁定:①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所作的裁定。根据法律规定,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仍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作的裁定,法律允许上诉的,当事人可以诉;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裁定是终审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②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为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所作的裁定。该裁定由人民法院院长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