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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集体所有权房屋主要是利用住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的住宅及其所属设施,申请住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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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所以不能过户。 1、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次,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集体产权房屋主要是利用宅基地使用权建造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3不动产权属证书;4、房地产转移证明;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纳税凭证;6、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主要流程为申请人申请、房地产登记中心受理-房地产登记审查-申请人缴费-登记在房地产登记簿中-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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