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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限定,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
下班途中被人撞倒导致脚扭伤和膝盖摔破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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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受伤如果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自己摔伤的,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不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常见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伤。 是否属于工伤,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 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2、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解释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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