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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
社保补缴规定有: 1、除一次性补缴外,如果出现社保不足15年的,可以办理延迟退休、逐年补交、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保险这几种方式补缴,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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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16岁不满60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2年以内可以补缴,2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已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一次性缴至满15年,按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1、有单位:单位、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 2、无单位:属于失业的,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暂缓缴纳,属于其他情况的,可以参加城镇人员社保,自己缴纳社保如有单位,只要将中断这段时间的社保补上即可。如现在无单位,办个失业证,直接到所属区行政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补缴即可,个人部分需自己承担。具体材料看规定。
补交前面月份您必须有单位,单位有跟您签劳动合同,有发工资的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木有交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补缴费用是根据单位给您发的工资做为缴费基数来计算。补缴有滞纳金,滞纳金的算法:1、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2、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3、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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