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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
离婚后就可以。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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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申请人为外来劳动者的,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具体政策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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