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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如何申请条件这件事情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
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要求即可去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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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2、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三、申请上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3、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租房的。
公租房申请手续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流程有以下几项: 1.领取表格。自当年的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到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或Ⅲ》(以下简称《申请表Ⅱ或Ⅲ》)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Ⅱ或Ⅲ》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房产信息网下载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Ⅱ或Ⅲ》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专用章)后,在用人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单位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Ⅰ》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定期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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