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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每个公司都会制定一个规章制度。但是,所谓的公司规章一般是以规范员工为主...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每个公司都会制定一个规章制度。但是,所谓的公司规章一般是以规范员工为主要内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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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章和法人章不可以重叠,但合同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要遵守公司规章,积极完成工作。但是,有些员工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公司安排,迟到早退等,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有些公司便想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不过,公司要先确定是否有权对员工处罚。 首先,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能对员工罚款。 其次,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 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员工未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发放最低工资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的话,这个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 虽然按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可以在员工手册或是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向员工说明违纪及处罚情况。 不过,这些处罚规定必须向员工们公示,并经员工同意,否则对员工无效。 3、以奖代惩,跟员工约定奖金的获得规则,比如“全勤奖”。 为促进员工积极性,公司可以设定奖金,若是员工未达到获奖资格,公司就不会发奖金。所以,这其实也是罚款的另一种方式。
公司以任何理由罚款都是不合法的。完不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岗或者再培训,罚款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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