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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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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201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基本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延长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新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 35天独生子女假+ 148天。调整后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深圳有148+15=163天产假。如果是难产,还可以再增加15天,也就是178天。新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深圳此前增加的15天产假还有没有南都记者了解到,这需要深圳人大常委会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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