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
集资诈骗相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言,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此外,两种犯罪的表现形式并不相同。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立案追诉标准和法定最高量刑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0年。而集资诈骗罪,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死刑。两罪法定最高刑相差甚远。 2、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这是两罪最本质的区别。如果吸存人主观上没有占有的故意,只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归还存款的,仍不能客观归罪而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并不必然同时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当然在有些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无法兑现其在吸收公众存款时的承诺,甚至给投资人、存款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但是,这种损失与行为人目的就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不同的。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以上4点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前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而后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前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后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