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答: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先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之内向工商行...
外资企业如何设立、变更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如果是鼓励的投资行业,按照内资待遇处理;如果不是鼓励的行业,则按照外资企业的对待。 2.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应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可见鼓励行业的投资按照内资企业一样处理; 4.第九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限制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的,应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限制领域的投资,还是按照外资企业对待。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设立流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