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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
没有具体时间,等到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才会归还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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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处罚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上面所述,简而言之就是您去车检的时候看您没买交强险的先把车扣下,然后您投保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进行以2倍的罚款。如果您交强险的话要缴纳800元,罚款就是1600元,您还要去把保险给补齐了,拿着补缴的发票去领车。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上述款条交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的一种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投保,因此遇没有投保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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