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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没有具体时间,等到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才会归还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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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处罚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根据上面所述,简而言之就是您去车检的时候看您没买交强险的先把车扣下,然后您投保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进行以2倍的罚款。如果您交强险的话要缴纳800元,罚款就是1600元,您还要去把保险给补齐了,拿着补缴的发票去领车。
没有具体时间,等到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才会归还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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