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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我想问下是不是因为你的加班时间的计算标准跟你们公司领导的计算标准不一致呢?建议先跟领导统一一下标准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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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少考勤系统记录下来的每天考勤情况形如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当天所有的出勤记录都在一个单元格内,无法进行有效统计。因此,需要对这些考勤记录进行分列,去掉非加班记录,才能进行加班工时统计。 2、选中所有打卡记录,如下图所示,依次打开“数据”-“分列”菜单。 3、接着,在文本分列向导里选择合适的文件类型。一般各个记录之间是空格等分隔符号隔开,因此,需要选“分隔符号”。然后单击“下一步”进行下一步骤的操作。
综合工时的计算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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