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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看看本省的病假工资发放规定。不知道,你是哪个省市的。职工非因工患病的,在180天内,支付本人工资70%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救济费。以本人患病之前平均12个月工资计发。病假工资和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3】参考资料:《青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南》
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超过年假天数的;(二)员工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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