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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 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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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所以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所以综上所述青岛产假工资每月几号可以申请办理,如果就生育津贴来说,在出院结算后每月1到15日到统筹地区社保机构办理,也可以在休完产假办理。
产假工资可通过如下方式发放: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青岛产假规定 正常产假:98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晚育:增加60天; 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15天; 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20天; 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30天;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42天。 陪产假:7天。女方晚育,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陪产假工资计算: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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