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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否立定书面协议将房子赠与给小女儿?如果是口头协议,老人的其他子女可以根据情况主张部分继承份额。...
1、继承的原则是,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本案关健是,二老口头说的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有,就按遗嘱执行,大间给孙子,小间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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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证明;如果没有,可以去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2、除继承人外,其它子女书面放弃继承权声明。 3、到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费用为房产评估价的2%)。 4、持原房产证、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去房产局办理继承,费用在千元以内。 5、持继承人办好的新房产证去国土局办理土地过户。
最规范的操作就是让你的朋友去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然后凭借着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到你朋友名下,然后就是在买卖过户到你名下,最后你再买卖到下家名下。这个方法时间长可能你觉得过于罗索,都已经是完成的事情了还要回过头做一编,但是不会有法律上的后遗症。否则你没有产证,对于你朋友那边你会有风险,对于下家的买卖也不能操作。产权登记的名字不是你,那么有关房子的一切交易都存在很大的风险。
1、建的第三层应作为刘某与蔡某共同财产处理,由蔡某先分一半,剩下一半作为刘某遗产处理; 2、第一、二层,在1992年刘某前妻死亡时,由刘某先分一半,剩下一半由刘某、刘某和前妻的孩子、前妻的父母(如果未死亡)均分,刘某得到的份额在其死亡时作为遗产处理; 3、刘某死亡时,法定继承情况下,由蔡某、刘某和前妻的孩子、刘某与蔡某的孩子(包括可能形成的继子女关系)、刘某的父母(如果未死亡)均分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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