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所有人享有业主权利。业主可以享有的权利如下: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房屋和经营性房屋。2、业主共有权包...
业主具体有以下权利义务: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和撤销权;享有物业服务权;获得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4、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权利包括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参加业主大会等。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管理规相关规定,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环境卫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