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房屋产权赠与的规定,父母和子女需要携带相应的证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
出租个人房屋需要以下程序:1。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双方的姓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最保险的就是做房产登记过户,确定房屋的产权。但是现实中总有一些情况未及时办理过户,若对方反悔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为您分析: 父亲卖房为母亲治病两个女儿却称不知情 为给妻子治病,丈夫蔡先生将一家四口所有的动迁房出售给周先生夫妇。为了符合政策的规定,双方约定五年后再将房产过户给周先生夫妇。可是,五年期满后,蔡先生的两个女儿却拒绝将房屋过户周先生夫妇的名下,声称父亲瞒着她们将房子卖掉,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为此,周先生夫妇将父女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将房屋过户至他们的名下。 结果:房屋买卖协议被判有效判决对方协助过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蔡先生的妻子已去世,其在《房屋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由三被告继承;协议为蔡先生一人所签,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蔡先生代其他权利人与原告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房屋买卖系家庭重大财产交易,且蔡先生出售房屋系为家人筹集医疗费用,其女儿对于其母亲治疗费用的来源应当知晓;蔡先生称妻子不同意出售房屋,但其妻子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从未向两原告提出异议,应视为对该协议的认可,其女儿在随后这几年的时间内也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对协议的认可;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在签订时并无明显不合理,价格方面亦未侵害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据此,法院认为系争《房屋转让协议》应为有效,被告父女三人应协助将系争房屋产权登记过户至原告名下。 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但是,根据本案的案情分析,法院之所以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且要求蔡先生一家协助周先生夫妇将房产过户,是因为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效的,且房屋产权还是在卖方蔡先生及其女儿名下。所以,蔡先生及其女儿必须履行合同的约定。故,法院的判决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综上,蔡先生及其家属与周先生夫妇的房屋买卖协议依然有效,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如果房产证是在老人的名下,就可以出卖
日常生活中,存在很多业主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或贷款或担保,抵押权人通常是公司、企业或者个人。房产抵押给个人的,在抵押过程中要有一个抵押合同,或者在相关的合同中有抵押条款;然后双方要到房产局对该房产进行抵押登记。拿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提供抵押物权项证书。 具体的流程是: 1、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业主持有。 4、抵押权人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必须经过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可生效,所以在进行房产抵押给个人时需要经过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