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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补偿费用...
1、公告阶段,根据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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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 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 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 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有异议怎么办有帮助
补偿的标准如下: 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你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申请裁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土地方案的实施。按照上述规定,你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可以先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反映,请求协调,协调不成的,向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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